有一男子利用手機軟體結交女友,宣稱他是工程師身份月入約10萬元以及大學畢業身份,待彼此認定為男女朋友交往後,就向多位女子借錢,之後就避不見面,『前女友們』決定組成『婦仇者聯盟』對渣男提出詐欺告訴。(交往詐騙)
有一女子跟交往的男友表示願意訂婚,男友準備好聘金後,女子拿了聘金就不見人影,『前未婚夫』對渣女提出詐欺告訴。(訂婚詐騙)
有一外籍男子隱瞞自己已經結婚的事實,跟多位女子交往,騙取數十萬元的款項,就找不到人,渣男被法院判詐欺罪2年有期徒刑。(結婚詐騙)
問題來了,期待愛情能遇良人,卻反而碰到渣男/渣女 ? 到底怎麼樣才告的成詐欺? 欺瞞已婚身分,捏造個人工作興趣背景能算詐欺? 還是得還是訂婚了才有機會告對方詐欺?
愛情的騙子,臉上不會寫他(她)是渣男/渣女,他們對於愛情氣氛的掌握,的確有一套,被害者不容易察覺被騙,如果真的不幸碰到,該怎麼樣才告得成詐欺?
1. 確實的欺騙行為:
像交往詐騙的渣男,他假冒工程師的身份、造假的學歷…故事,讓多位『女朋友』誤以為他是『金童』,所以交往並借錢給他,構成詐欺罪的重點在於:渣男用不實的身份及理由等等,是不是用來騙取金錢?如果是騙錢就會構成詐欺罪。
一般愛情騙子的辯解通常是:雖然他冒用假身份,甚至欺瞞已婚身分,捏造個人工作興趣背景,但只是騙取交往的機會,他是『真感情』,並沒有犯罪(詐騙感情不罰,騙錢要關)。
對付渣男就要舉證,他借錢的理由是假的,借錢的時候提到他的工作與財力是很棒的,假身份、假理由是跟獲取財物是直接相關連的,借錢時完全沒有還錢的意思。至於偽造學歷則可以提告偽造文書。
★ 要避免被詐騙,只要碰到男友(或女友)跟你『借錢』,最簡單方法就是告訴他『沒有錢』,測試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愛你的人?還有把情況告訴你的朋友(有被騙經驗、長輩、有法律背景…等),請他們幫你出主意,因為當局者迷,旁觀者清。
2. 財物的交付:
像訂婚詐騙的渣女,她確實把『聘金』拿走後,就消失不見。跟女方父親確認並沒有訂婚這件事,證明在一開始渣女就沒有要跟未婚夫結婚,明顯是『詐騙』,在法庭上就怕她說沒有拿到聘金,又沒有具體的證據證明,提告就要花更多心力了。
至於這個『聘金』還沒有正式交給她,錢還不是她們家的,也不能說是單純的民事糾紛。
法律上,錢財的交付一定要留下證據,最好是有匯款的證明,或是在通訊軟體中留下他拿到錢的字句,否則愛情的騙子在法庭上可能會否認拿到錢,到時候就很難將他繩之以法。
3. 有確實的證據:
法律是憑證據判斷,愛情是憑感覺認定。
如果碰到愛情的騙子,不論是在交往階段、訂婚階段、結婚階段,只要他用假的身份、理由…騙取財物,就消失不見,只要有確實的證據就可以將他繩之以法。不要讓他再去騙其他人!
無論如何,愛情是需要時間來焠煉,兩人不要走得太快,錢也不要給得太急,用心的留下點點滴滴,才能找到『真愛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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